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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场封闭怎么办,先上书请愿!鼓励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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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切实开展本市全民健身事业,请求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的建议书(分享给那些足球氛围受到抑制城市和学校的朋友们,望效法以推动) 需要的朋友 鼓励抄袭 注意修改。。

      尊敬的市领导、文体局领导、各校领导,您好:

           我们是来自迁安各阶层、各工作岗位、年龄上从十七八岁的年轻学生到五十有余的中老年体育运动爱好者,在当今经济飞速发展的迁安,歌舞厅、网吧、酒吧等场所充斥着市民的娱乐生活,却很难找到更健康、使更广泛的群众能够加入进来的文体娱乐场所,随着迁安市第一高级中学的体育场地及设施的全面封闭,令广大的体育爱好者顿感悲观,我市民体育活动氛围在一直保持低水平的的状态下正被进行最后的扼杀。社会的体育氛围是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的根本,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开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为市民创造、提供良好的体育场所,培养富有生命力的体育氛围,势在必行。在高度不满的体育爱好者群体中,我们经广泛的探讨和征求组织内外的的意见和网络民意调查,坚持理智、文明的向各领导提交建议,正面积极的解决现有的矛盾和问题,为我市的发展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在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的今天,群众的精神生活正在被逐渐忽视,精神生活物质化正在愈演愈烈,一定程度上对民众的素质、社会氛围造成了负面影响,对很大一部分年轻人影响尤其强烈,甚至一定程度上负面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加强文化体育事业的物和力的投入,为民众创造更多文体娱乐场所,支持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健康积极的文体活动中,并创造开放、优质的文体活动条件,才能使群众身体、思想更加健康积极,根本上改善社会氛围,使我市更具魅力及吸引力,为本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不竭动力,为长治久安创造必要条件。

      全民健身的首要难题就是篮球和足球等集体大型项目的发展,我市区内大部分足球、篮球场地主要归属于各学校,其中设施完备,初具规模的场地主要是一中和三高中,而一中凭借其地理优势在一段开放时间内成为民间广大运动爱好者比较集中的地方。随着近期场地的全面封闭,我市很大一部分运动的爱好者已经面临无处可去的事实,以前的迁安缺乏这些公共条件,较大型的运动难以得到广泛的开展,如今随着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努力,已经具备了这些条件,可所有学校对体育场所及设施的对外封闭,使这些条件难以得到更广泛的利用,在校学生被禁止投入到这些运动中来,外界市民被禁止入内,这些投入大,设施优良的场地成了百姓们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仅供瞻仰。即使是本校学生也只能用来开会、跑*、和几个体育特长生的训练。我市的运动氛围已经在近些年陷入已有的爱好者无完善、稳定的运动场所,越来越多的人放弃,越来越少的人加入的恶性循环。

      在如今全国各城市学校及各市区、甚至国家级体育场所全面向民众开放的今天,对比来讲迁安的现状是落后甚至是让人忍俊不禁的,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和全国各高等院校归来的学子们感想尤其强烈。虽然国内还有及少部分落后贫困的县级市没有能力创造如此的条件,但作为全国百强县之一的迁安,以他们为伍是一种莫大的讽刺,我们不但有能力并且一定要贯彻国务院已有的《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还要做好,领跑在其它城市的前面。

      为切实开展全民健身事业,加强体育设施的开放及建设,具体建议内容如下:

      一、全面开放已有体育场所及设施。
      以最快的速度,尽可能的程度、稳定的开放一中、三高中这些设施完善优良的场所
      迅速缓解现有矛盾。
      开放速度:尽量减少这段“无场所”时间内从事体育运动者的流失
      开放程度:保证现有运动者的数量
      开放的稳定:运动场所不稳定的开放时间会致使运动爱好者不断流失
      加强开放后体育场所的管理
      加强对这些开放体育场所的管理,主要目的是让外界群众和在校学生的活动保持和谐。
      加强群众的组织纪律性
      利用宣传和场地公告号召群众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并发挥群众中的力量,加强活动参与群众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互相监督意识,文明的参加体育活动,主动保护体育场地环境及设施。

      二、组织上营造健康蓬勃的运动氛围
      组织、鼓励、支持各乡镇、居民区、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乃至各县市之间集体项目的比赛及联赛,使我市的全民健身在根本上得到开展,营造健康蓬勃的运动氛围。

      三、发动社会力量,在居民集中地区建设小型运动场地
      发挥社会力量,在各小区及乡镇居民集中地区建设小型运动场地。现很多城市的小区内有篮球、乒乓球、网球场地及设施,居民集中的地区还设有中小型足球场,不但丰富了居民的业余生活,还完善了公共设施,美化了生活环境,为全民健身、当地生活氛围的提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年轻的人们场地内跑步、踢足球、打篮球,年长者在场地外的草坪间抖空竹、打太极,这样的景象比每个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的广场更让人感觉和谐、幸福。

      四、加速建设开放市级体育场
      每个城市都需要自己的体育场,不但能够提供给市民运动环境,还有利于组织较高水平大型比赛及歌舞活动,也是一个市发展程度的标志,更是一个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形象的代表,也是一个城市对外宣传的必要平台。

      学校体育场所及设施的开放的答疑和展望
      部分学校在体育场所及设施开放可能存在顾虑,但因顾虑而全面封闭球场,使场地不能得到有效利用,不但是因噎废食,更是对人民财产的浪费,大多数先行者城市已经证明,那些顾虑完全是多虑了。
      可能有人要说要让学生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禁止或抑制参加体育活动有助于学生取得良好的成绩,才能代表学校的功绩。以上的想法是极其狭隘的,当然也不能否认这是当今教育体制必然影响。
      如今中国学校教育目前只局限于文化知识,根本不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只有学生的文化成绩才能直观的体现各校工作成绩,这样的学校即使教育出来的优等生,也未必就是有道德有素养的,如今高学历的犯罪率不断升高,更不用说当今教育体制教育出来的学生道德素质有什么保障了。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人民体质这是我们从小就高喊的口号,可是在高喊的同时,却无法不面对它被漠视的事实,中国比较落后教育体制恐怕要让社会教育担负更多的任务,一定要全力支持民众对思想、文化、体育、荣誉的崇尚,只有使社会拥有健康的文体氛围,才能使全民素质得到提高,否则 几年甚至几十年教育出来的人才,一旦进入到崇尚物质、色情、暴力的社会环境中,很可能一年半载就变得卑劣,堕落。所以我们不但要让社会中的群众加入到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中来,还要让学生有度的加入进来,足球、篮球不但能锻炼体魄,也能使人思维敏锐,更能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合作能力、顽强拼搏的精神,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对荣誉的追求。这些是一个成功的人一辈子都受用的东西,为什么我们这些已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回头想想学校教给我们的东西一方面太多了,一方面又太少了?

      城市的建设一天比一天完善,百姓的娱乐生活和健康的兴趣却非常有限,要娱乐可以去KTV 、酒吧、 舞厅、网吧、 广场 ,有点健康的爱好,基本的场地都不能满足。 这是现阶段迁安的悲哀,也必然成就未来悲哀的迁安人,这样的环境,迁安人物质上再充裕,也是贫瘠的精神荒原,这样只有经济而缺乏道德、文化、素质的社会是病态的,在这样环境下成长的孩子的未来也堪忧,钱只能让人在同样精神贫瘠的人面前赢得尊重,不要让很多人陷入“要么适应、要么离开”的尴尬境地。迁安更主要的目标不应该只是经济,更重要的是发展文化产业和体育事业,精神富足的民众,才是幸福的民众。

      有人可能会顾虑到场地的磨损和卫生的保持和学生的安全,我想如果为了这些而封闭运动场所,这样的想法绝对是过于保守和对事情了解的不够深入。首先为了能够保持群众中运动爱好者在校方的形象,并能够博得校方信任,稳定使用场地,大多数人员都能做到从我做起互相监督保持场地卫生,每天运动完之后都主动带走场上垃圾。并且从未和本校学生有过矛盾和摩擦,因为友谊第一是运动的基本原则,运动本身也是一种交朋友的工具而不是为了树敌。运动场上都是熟悉的面孔,而且人人都乐意欢迎陌生的面孔,大家都能控制自己并且监督别人的动作以免伤人,如朋友一般交流以免矛盾,因为一旦你在这个氛围中不融洽,就是为自己以后出现在这里带来尴尬。这也是集体项目运动的魅力之一。
      综上所述,大多数的顾虑都是没有必要的,即使有细节问题,也都在可控范围内,而且其它各城市已经可以给我们提供实施的经验和成功的例子。

      迁安不但一中的体育场所开放势在必行,三高、二中、等迁安市区甚至乡镇的各学校体育场所都需要明确、全面的开放,不但要让群众融入到体育活动中去,还要让学生军们加入进来锻炼身体、劳逸结合,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并使学生们以更饱满的精力和热情作用到学习中。目的是全面营造城市健康的文体氛围。这只是个开始,未来还有大量的工作和长期的过程使其升华。

      再次感谢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倾听来自群众的声音,并且衷心的希望市委能够加强对文体产业和相关部门工作的支持和鼓励,希望相关建议能够真正迅速有效的得到落实,希望大家深爱的迁安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更加富有魅力、更富活力,走进更加美好、辉煌的明天。
                                                      

      迁安市足协 XX
      2011年3月21日

                                                          
              

      附:国务院有关的条例及计划

      官方要求学校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2011年02月24日 1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该《计划》提出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计划》提出加大各级财政全民健身事业投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

          另外,《计划》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计划》要求,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特别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此外,要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山水等自然条件,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健身步道、登山道等户外运动设施。

          《计划》明确,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计划》要求健全体质测定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技术健身指导,为群众进行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提供运动健身指导。

          《计划》还就行业从业人员作出规定,要求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必须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此外,《计划》进一步要求,加快制定《全民健身条例》配套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完善全民健身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60号

        

      《全民健身条例》已经2009年8月19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日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的体育消费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
          第三条  国家推动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类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第四条  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  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全民健身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七条  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全民健身计划

          第八条  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村居民的特殊需求。
          第九条  国家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公民体质监测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中,对学生的体质监测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  国务院根据公民体质监测结果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结果,修订全民健身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公民体质监测结果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结果,修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第十一条  全民健身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和协调,对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任期届满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二条  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结合自身条件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国家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举办全国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全国性社会团体等,可以根据需要举办相应的全国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举办本行政区域的群众体育比赛活动。
          第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与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工间(前)*和业余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可以举办运动会,开展体育锻炼测验、体质测定等活动。
          第十六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成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将普及推广体育项目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工作计划,并对全民健身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
          第十七条  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第十九条  对于依法举办的群众体育比赛等全民健身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设置审批和收取审批费用。
          第二十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广播体*、眼保健*等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
          第二十二条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有条件的,还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  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学校、家庭应当加强合作,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
          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等应当为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第二十四条  组织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健身活动从事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四章  全民健身保障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
          按照国家有关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体育主管部门分配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第二十七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保护和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规定。
          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农村地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还应当考虑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习惯。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  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健身器材。
          居民住宅区的设计应当安排健身活动场地。
          第三十条  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该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配置的全民健身器材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人。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科学指导。
          国家对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免费为其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档案。
          国家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二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者和健身场所管理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
          国家鼓励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公民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 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  利用健身活动从事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lv.6
      VIP
      官方
      球场封闭了???
      回复
      嗯 有的学校 全封闭球场 无论学生还是校外都不让进去踢球
      回复
      我的小愿望 就是让每片球场都开放并充分利用起来,让所有球迷都能在上面尽情挥洒汗水,让更多的年轻人热爱上足球。
      回复
      这个帖子有水平啊,说出了我们广大球迷的心愿。
      我们这里也开始封闭球场了,踢场球,得驱车去20多公里外啊,累!
      回复
      一定要主动争取 不要冷眼旁观 我们才是球场的主人 绝不能低头
      回复
      lv.1
      绝对支持!!!
      回复
      UP
      回复
      顶!!!!!!!
      回复
      lv.0
      支持啊 呵呵
      回复
      02年上初中的时候我们学校一个牛逼写信给市长要了个足球...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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